散酒招商純糧酒械創立十年來,從出書的白酒出產技術專著到研宣布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設備,從各權威部門的認證到被評為全國重點推行項目,開宣布了全國最小的酒精出產設備和全國最大的藥酒出產流水線,憑更優質、更專業、更賤價的推廣定位使用戶不只遍布全國并且早已走出國門揚威海外
(1)門市壇裝零售:散酒的度數有45°、46°、48°、53°、60°、65°六種檔次。而60°、65°一般直接飲用的客戶較少,其大部分銷售去處是為個體私有小酒業和造假酒者提供調味基礎酒。上述散酒,經同行品嘗,質量優劣各半。而市面大部分散售白酒皆來自于集體和私有小酒坊,酒的發酵周期一般都不超過二十五天。酒的價格一般在1.2-15元/斤。
(2)塑料桶裝銷售:塑料桶散裝酒的容量規格有5000ml、4800ml、4500ml、3500ml、最低不少于1500ml。桶裝酒的度數有45°、46°、48°、50°四種規格。酒的價格一般50°.5000ml大曲酒在12-15元/桶,50°.3500-4000ml大曲酒價格在8-11元/桶。
繼前日汾酒第一個站出來以行動阻擊茅臺申請國酒商標,向國家商標局遞交商標異議申請書之后。昨日河南杜康發布公開信,反對“國酒茅臺”申請商標,建議國家商標局慎重考慮是否準許該商標注冊。
據悉,國家工商總局官網7月20日公布的商標初審公告顯示,貴州茅臺申請的4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通過初審,申請日期為2010年6月9日。根據《商標法》規定,貴州茅臺要想最終拿下“國酒茅臺”商標,還需經過3個月公示期。公示期間,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河南杜康昨日表示,如果確實要出現官方認可的“國酒”,這應具有悠久、厚重的歷史文化底蘊,才能與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相互匹配。“茅臺可以文獻明確追述的歷史不過一二百年,相比杜康、汾酒、西鳳等遠遠不及。”
此外,杜康稱,茅臺的高價使絕大多數人喝不起。“一個絕大多數國民一輩子都不曾品嘗過的白酒,如何能夠稱得上是‘國酒’?”
杜康還認為,如果茅臺被授予“國酒茅臺”商標,對于其他數以萬計的白酒生產企業來說,是一種不公平競爭,違反了國家頒布實施的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。散酒招商